关于河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综合相关政策和搜索结果,主要信息如下:
一、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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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比例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缴纳,且不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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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缴费比例
国家机关及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仍为0.5%。
二、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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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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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围产保健) :800元/例(省级医院2200元/例,市级医院20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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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分娩 :省级医院2200元/例,市级医院20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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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分娩(难产) :省级医院2800元/例,市级医院26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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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省级医院4500元/例,市级医院43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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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手术 :50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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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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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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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奖励 :增加90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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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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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如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因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用需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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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关系
若职工未缴纳社保或单位未参保,则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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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4年9月省直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在职职工85%→90%,退休职工85%→90%),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个人首付比例下调。
建议职工生育前咨询单位参保情况,并保留好相关医疗费用票据以备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