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成都的医保 可以 转移到其他城市。以下是具体的转移条件和流程:
- 医保关系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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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应按规定在成都办理医保关系终止手续,并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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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参保凭证到转入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按当地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医保转移。
- 异地就医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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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已全面联通所有统筹地区,全国88%的三级定点医院已联接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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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备案登记后,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成都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 医保卡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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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里的资金可以办理异地转移,但不能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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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参保人员的医保关系从本市转移到外省市时,市医保经办机构会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缴费情况对其个人账户资金进行清算,并将结余资金汇入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的账户。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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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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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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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医保转移前,建议先咨询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的具体要求,以确保转移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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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材料,以备在转移过程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