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如下:
一、起付标准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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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起付线为 150元 ,150-1000元按80%报销,1000元以上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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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为 150元 (普通门诊)或 500元 (老年居民),600-3000元按65%报销,3000元以上按7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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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为 300元 (普通门诊)或 700元 (老年居民),600-5000元按60%报销,5000元以上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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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为 600元 (普通门诊)或 1400元 (老年居民),1200-8000元按55%报销,8000元以上按65%报销。
二、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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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及以下参保居民 :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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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人 :年满80周岁的参保居民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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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其他参保居民在二类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5万元 ,包含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费用。
四、门诊报销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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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例如,三级医院门诊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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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服务 :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