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厦门生育保险新规的主要内容:
-
参保条件: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缴费的月份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
-
报销条件:厦门市参保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已领取结婚证;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在分娩、妊娠终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
报销材料:住院的,提供出院记录;门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无出院小结,需提供门诊病历;若为自然流产、稽留流产及3-7个月引产的,还需提供hcg检验报告单和B超报告单复印件;若为免费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病历资料为:提供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并于窗口填写个人承诺书1份。
-
报销流程:申请人应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的一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顺产12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含异位妊娠)的15天;怀孕三个月及以上流产的42天;怀孕七个月及以上流产的98天。
-
生育保险费率:下一医保年度起,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低到0.7%,用人单位可按其工资总额的0.7%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以上就是2025年厦门生育保险新规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具体的的是实施细则可能会有所变化,请以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