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福州市职工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金额、医疗机构级别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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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自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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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线为600元,起付线内(含)部分由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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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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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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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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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费用取消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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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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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门诊2000元:报销(2000-1500)×60%=300元,个人自付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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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三级医院1000元:报销(1000-600)×70%=280元,个人自付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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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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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 起付线800元,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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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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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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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乙等: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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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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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社区: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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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起付线600元,次年起付线递减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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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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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医疗机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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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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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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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社区医院: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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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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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收付费改革
- 按病种分值付费,职工报销比例73%,退休职工78%。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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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 :覆盖12万元(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至50万元内的费用,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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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保障 :居民医保普遍开展门诊慢性病门诊费用统筹,具体比例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标准及参保人群的差异,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就医地点和费用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