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检疫合格的出证条件需满足以下要求,由官方兽医根据《动物防疫法》及相关规程综合判断:
一、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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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来源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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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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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种用动物,需来自无疫区或未发生疫情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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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病防控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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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等法定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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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项目(如口蹄疫、非洲猪瘟等)结果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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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疫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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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查
- 动物需通过临床检查,表现为精神正常、食欲旺盛、体温正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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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
- 需检测的项目包括口蹄疫、非洲猪瘟、布鲁氏菌病等,检测结果需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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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申报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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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主需提前6小时申报检疫,提供检疫申报单、动物检疫证明、养殖档案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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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屠宰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记录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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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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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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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或运输的动物产品(如骨、角、生皮等)需符合消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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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施检疫标志(如检疫合格证、检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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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与储存
- 运输工具需消毒合格,动物产品需符合储藏温度要求,避免腐败变质。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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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病阳性动物 :需进行隔离观察或扑杀,禁止出具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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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检疫 :需符合捕捞、运输、屠宰全过程的检疫要求。
总结
屠宰检疫合格需同时满足来源合规、疫病防控、程序规范和产品安全等要求。若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动物产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