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生育津贴基数
根据2025年新疆吐鲁番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及相关补贴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标准
-
基本标准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 3个月 生育津贴;难产及剖宫产的,增加 半个月 ;多胞胎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 半个月 。
-
其他情形
- 妊娠3个月(含)-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 1.5个月 ;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 1个月 。
-
计发基数
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补贴
-
生育营养补贴
符合国家规定90天(含)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 300元 补贴。
-
围产保健补贴
同样符合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额外享受 700元 补贴。
三、其他津贴与待遇
-
医疗费报销
-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超出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如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由职工个人负担。
-
-
特殊情形
- 妊娠合并严重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等)或分娩并发症(如产后出血、子宫破裂等),按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政策报销。
-
津贴计算规则
-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 :两者取高值发放。若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差额由企业补足;若低于,则生育津贴补足差额。
四、注意事项
-
缴费要求 :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手术类型 :剖宫产+输卵管结扎术按单病种5200元标准定额结算;
-
政策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2024-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官方公告为准。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吐鲁番市社保部门官网或热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