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宁夏固原市生育津贴领取的相关政策,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领生育津贴: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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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必须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法规,不存在超生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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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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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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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间需保持在职状态,且缴费时间以正常参保缴费为准,补缴时间不计入累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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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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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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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就业状态均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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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户籍职工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本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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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方式要求
- 仅限在依法设置的医疗机构(含产科、妇科)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如流产、宫外孕等符合计划的情形)。
三、所需材料
申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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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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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结婚证、身份证、社保卡(市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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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明 :出院小结、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证)。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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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单位在职工生育或手术次月的1-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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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社保部门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按月发放津贴。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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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按宁夏固原市2025年最新政策执行,津贴计算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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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特殊情况(如未婚先孕流产),需根据政策细则判断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以上信息综合自宁夏固原市社保部门官方指南及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