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职工医保报销政策,报销所需材料需根据就医类型和是否办理异地备案等条件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门诊就医报销材料
-
必备材料
-
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
-
患者本人实名银行借记卡(非本人办理需代办人身份证)
-
-
补充材料
-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
-
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手写病历需复印)
-
二、住院就医报销材料
(一)常规住院
-
共同必备材料
-
出院收费票据及出院证
-
住院病历复印件(含首页、出入院记录、医嘱)
-
费用汇总明细原件
-
-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转诊手续:转诊审批表原件
-
急诊抢救:急诊发票原件及明细
-
死亡患者:死亡证明、火化证或社区死亡证明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材料时效性
- 索赔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一定期限内提交,具体以医保政策规定为准
-
异地就医要求
- 需办理异地备案或转诊手续,未办理者需自费
-
材料真实性
- 所有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发票需与住院记录一致
四、报销流程概览
-
提交材料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太原市医保中心指定窗口(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
-
审核流程 :医保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及合规性
-
费用结算 :审核通过后,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由患者承担
以上材料清单综合了医保政策及经办机构要求,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