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社保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医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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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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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定点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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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级定点医疗机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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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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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内(一级600元/次,二级800元/次,三级1000元/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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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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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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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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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市内转院(仅限上下级定点医疗机构)可连续计算起付标准。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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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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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内: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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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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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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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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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市外转院报销比例略高于市内(如市外三级医院10000元内78%)。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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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例如三级医院10000元内报销80%,超过部分按比例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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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门诊、住院均存在个人自付比例,具体以实际费用和医保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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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深圳参保人员在中山就医需通过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建议参保人就医前确认医疗机构是否为定点机构,并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等级,以最大化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