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育保险的发放期限根据生育类型和年龄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发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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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总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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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总天数不超过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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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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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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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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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 (23周岁后):增加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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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若生育时女职工年龄不足23周岁,生育津贴按98天计算。
二、报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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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发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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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周期已缩短至 20个工作日 ,从职工提交申请到资金到账仅需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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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津贴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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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报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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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用 :分娩前1个月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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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相关费用 :分娩后2个月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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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疾病筛查 :出生后6个月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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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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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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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才能享受待遇,未缴满1年的需补缴满1年后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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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单位需继续缴纳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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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
-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计算,不足部分四舍五入。
以上信息综合了济南市最新政策规定,确保覆盖不同生育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