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审评中的职责和作用可归纳如下:
一、核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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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注册审评
负责药品临床试验、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的受理与技术审评,包括化学原料药、生物制品、中药及仿制药的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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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导与规范制定
参与拟订药品注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技术审评规范,组织审评指南的制定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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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评流程管理
通过优先审评、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附条件批准等机制,优化审评流程,缩短研发周期。
二、监管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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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
负责仿制药及生物制品的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审评,保障药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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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评质量保障
建立审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审评沟通交流、技术指导原则完善等措施,提升审评科学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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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同监管
在长三角等区域设立分中心,承担药品审评事中事前沟通指导、核查协助及政策研究任务,推动区域药品监管协同发展。
三、支持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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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领域技术审评
覆盖再生医学、组织工程等新兴医疗产品的技术审评,推动创新药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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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能力提升
参与国际药品审评标准接轨,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药品审评的国际影响力。
四、监督管理
对审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处理药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以上职责体现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审评中既注重科学性、效率,又强调风险防控与创新激励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