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中山医保乙类药品的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的不同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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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 乙类药品按70%比例报销,个人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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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70%。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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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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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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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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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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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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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三级医院659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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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0%(上限2000元),二级医院55%,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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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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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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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住院均设有起付线,超过部分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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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时,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提升至85%,个人自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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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差异
- 2021年5月1日前实施的二类门特药品,原报销比例63%因集采政策调整至63%(未纳入集采药品可能恢复原比例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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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药与丙类费用
- 乙类药品自费部分按70%比例报销,丙类费用(15%)需全额自付。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药品、诊疗项目及费用报销标准,避免信息滞后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