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统账结合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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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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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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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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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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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上级医院: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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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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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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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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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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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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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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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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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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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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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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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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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院: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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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建统筹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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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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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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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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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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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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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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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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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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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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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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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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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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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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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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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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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166元,住院部分根据医院级别不同有所差异(如一级医院4.2万元、二级医院6.2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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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政策 :市内转院可连续计算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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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 :对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规定金额(如1.5万元)的部分给予二次报销,比例80%-9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4年中山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