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带教老师的要求,综合相关规范和搜索结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执业类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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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匹配
考生报考类别(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等大类别)需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一致,不要求小类别(如内科、外科)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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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与西医可互认
中医类别教师可带教西医类别考生,反之亦然。
二、资质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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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
需提供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且执业证书编号、注册地点与考生报考机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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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带教老师需在考生试用期前注册于考生所在医疗机构,且试用期内带教满1年。
三、机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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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单位一致
带教老师注册单位必须与考生试用机构相同,若不一致则无法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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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执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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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助理医师可独立执业,无需带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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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助理医师必须配备带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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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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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要求
带教老师签字必须为手写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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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与学历
部分机构可能要求带教老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口腔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但此要求未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及。
总结
带教老师需满足执业类别、注册资质、机构匹配等核心条件,且部分地区对带教老师的职称和学历有补充要求。建议考生提前与导师确认最新政策,确保符合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