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地区政策和个人工资水平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缴费基数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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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
通常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12个月计算月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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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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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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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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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区具体标准(以2025年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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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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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2025年黑龙江、河南、湖北等地均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为上限(如黑龙江7570元×300%=227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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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普遍按60%核定(如黑龙江7570元×60%=45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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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调整
- 若职工工资高于上限,按上限缴费;低于下限则按下限缴费;介于两者之间则按实际工资缴费。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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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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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16%-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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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深圳)单位缴费比例可能高达2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可能降至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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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示例
- 若某职工2024年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而当地2025年上限为22710元,则其缴费基数为10000元(低于上限按实际工资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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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 同一地区2025年应统一使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300%作为缴费基数。
四、其他参保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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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主选择60%-300%的缴费基数,部分地区(如河南)2025年执行6260元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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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一般按当地社平工资的40%-300%核定缴费基数。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及部分地区的政策规定,具体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