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乡居民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部分,具体信息如下: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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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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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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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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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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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人员,需在年满60周岁前申报;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的人员,可随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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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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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城乡居民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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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城乡居民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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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缴费档次调整为12档,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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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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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过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员可在原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银行卡中存有足够余额,由税务部门通过银行统一批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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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手机下载“闽税通”APP自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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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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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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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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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主要按历年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利息积累的总额,再除以139个月计发。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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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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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内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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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在规定的过渡期内享受相应的普通门诊报销待遇,过渡期后不再单列脱贫(享受政策)人员普通门诊报销待遇,统一按照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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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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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种类及报销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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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为300元,两种以上门诊特殊病种的合并一个起付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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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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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实行统一的住院报销政策,落实差异化报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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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年度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为12万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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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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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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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标准为55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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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缴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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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孤儿等医疗救助对象以及各级卫健部门自行制定的资助计生对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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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手机关注“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或支付宝生活号(小程序)自助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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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可以通过银行批扣、手机APP自助缴费或到税务局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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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如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等,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