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厦门社保缴费标准,社保缴费基数及相关比例如下:
一、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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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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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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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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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4043元(全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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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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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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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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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40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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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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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率: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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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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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44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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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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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率:6.5%(2025年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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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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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44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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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作为缴费基数,2025年1月起最低为4433元/月,最高为22164元/月。
三、缴费基数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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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 :2024年12月最低369.16元/月,2025年1月起上涨至432.3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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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费基数 :2024年12月最低881.41元/月,2025年1月起上涨至1004元/月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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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暂降至6.5%,生育保险费率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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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起,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恢复至7.5%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