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西双版纳生育津贴发放政策
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2025年云南西双版纳的生育津贴发放如下:
发放条件
2020年西双版纳市的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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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日后生育、中止妊娠的领取条件:
- 参保女职工在生育、中止妊娠当月,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其生育医疗及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生育、中止妊娠当月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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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3日以后(含13日)出生的孩子领取条件:
- 单位为职工参保生育险并且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生育时连续参保2个月以上,孩子出生7个月以后的当年(指顺延年),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 如跨年领取,需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以窗口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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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3日以前出生的孩子领取条件:
- 单位为职工参保生育险并且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生育时连续参保2个月以上,孩子出生5个月以后的当年(指顺延年),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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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3日以后(含13日)出生的孩子:
- 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58天。
- 剖腹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58天+15天)。
-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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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3日以前出生的孩子:
- 24周岁以上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4个月。
- 剖腹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4.5个月。
- 24周岁以下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个月。
- 剖腹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5个月。
申领流程
西双版纳市的生育津贴申领流程如下:
- 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 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 审查: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规定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 决定:业务办结及反馈。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生育津贴,告知办理结果。
- 送达:告知办理结果。
所需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的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 出院诊断书原件(盖医院公章和医生名章)及复印件
- 社会保障卡(医保卡)
-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单位财务章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结论
2025年云南西双版纳的生育津贴发放政策与2020年的政策基本一致,具体条件、标准和流程如上所述。如有变动,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