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级别、病种及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卫生所
报销比例60%
- 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 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 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 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线标准
-
首次住院:1300元起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
再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如650元)
-
60岁以上老人: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
报销比例分段
-
一级医疗机构 :400元以下无起付线
-
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0元内按1000元报销,超过部分按40%报销
-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0元内按1000元报销,超过部分按30%报销
-
辅助检查项目 :如CT、核磁共振等,单次限额200元。
-
三、大病报销政策
-
门诊大病
-
乡、村补助比例分别为65%、75%
-
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二级及以上按75%-80%报销。
-
-
住院大病
-
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以下无起付线,二级及以上按75%-80%报销
-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肺癌等12种大病,补助比例达70%。
-
四、其他注意事项
-
退休人员优惠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分别为70%、80%
-
异地就医 :未办理手续的异地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
年度限额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住院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规定,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