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差异
温州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的报销比例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如下:
- 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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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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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在职人员600元,退休人员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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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标准至最高限额10000元以下的部分,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80%;在二级及其他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统筹基金支付7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60%;在救护车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其送达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的承担比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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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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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到温州市内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可按50%报销,其中慢性病种按60%报销(肺结核基层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年度内费用累计封顶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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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到温州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定点药店购药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先行自付100元,累计100元至1500元部分的费用按35%报销,其中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高血压、糖尿病报销比例为50%。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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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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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到温州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先由个人负担700元,累计700元至20万元部分的费用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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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到温州市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先由个人负担400元,累计400元至20万元部分的费用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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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到温州市内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先由个人负担300元,累计300元至20万元部分的费用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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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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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20万元以下部分):在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个人自负30%;在温州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自负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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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7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400元,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为300元。
这些数据提供了温州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在门诊和住院待遇方面的详细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医保类型,并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