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辽宁省社保政策调整情况,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全省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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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2024年1月1日起,全省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 69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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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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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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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24年1月起按6.8%比例缴费(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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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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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分段缴费
根据2024年1月1日发布的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分为五档,金额区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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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5元/月 :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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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5元/月 :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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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5元/月 :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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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5元/月 :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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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1.5元/月 :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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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差异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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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 :2024年缴费基数下限为6183元/月,上限为69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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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 :2024年7月1月起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基数仍为6900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469.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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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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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全省统一为2439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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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全省统一为4879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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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影响 :2024年底前已参保人员无需补缴差额,次年按新标准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自省级及部分城市官方文件,具体以当地人社局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