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云南省丽江市的生育津贴政策,领取生产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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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生育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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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符合性
需符合国家及云南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需符合相关程序。
二、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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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医疗机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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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具有丽江户籍或参加本地城镇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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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指定医疗机构(设有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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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交结婚证、社保卡、出院小结、《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等材料。
三、津贴标准与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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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根据生育时长确定,妊娠7个月以上按3个月、不足7个月按1.5个月、3个月以下按1个月发放;流产按相应月份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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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津贴 :难产、晚育、多胞胎可增加0.5-1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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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需在每月1-10日前向市医保中心提交申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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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无法申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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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当月工资基数挂钩,具体计算方式以当地规定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云南省及丽江市最新政策,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