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贵州省六盘水市的相关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如下:
一、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 不按月发放 ,而是由经办机构一次性发放。具体流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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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工资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可能高于或低于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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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由单位一次性将生育津贴支付至企业账户,再由企业发放给职工。
二、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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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或高于300%,则分别按60%或300%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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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工资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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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人工资低于计发基数,生育津贴按计发基数全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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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人工资高于计发基数,生育津贴按实际工资发放,但不得低于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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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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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 :产假前15天按职工月度总收入的80%发放,产后哺乳期按7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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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区分 :生育津贴是生育期间的特殊补贴,不替代产假工资,二者不可叠加计算。
四、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
2025年六盘水生育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方式,且与产假工资、哺乳期工资有明确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