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
成都禁摩政策是由 《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 所规范,该规定由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通过,并由 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实施。具体分析如下:
- 法律依据
- 该规定明确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及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在锦江区、青羊区等特定区域及绕城高速(G4202)内通行,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
- 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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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公布无入城证的摩托车禁行区域和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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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增了天府新区湖畔路等路段为禁摩区域。
- 政策调整
- 2022年8月15日发布的通告中提到的“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实行摩托车限制通行”的条款,实际执行依据仍为2021年修订的《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
成都禁摩政策的核心法律依据是《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并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批准后由公安机关具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