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是一项用于规范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垃圾焚烧厂在运行过程中应达到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以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标准内容
1. 污染物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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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SO₂) :100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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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NOx) :300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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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 :30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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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噁英 :0.1纳克/立方米
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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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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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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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单发布 :2020年1月1日起,对标准进行了修改。
修改内容
- 逃逸氨排放浓度 :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的浓度限值要求。
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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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归口 :由生态环境部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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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起草单位 :包括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浙江大学。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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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规 :垃圾焚烧厂应严格遵守GB18485-2014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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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升级 :鼓励采用先进的烟气净化技术,以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提升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