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炉窑氧含量折算标准根据工艺类型和排放标准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准氧含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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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态炉窑 (如耐火材料烧成窑、玉类熔炼炉等):基准氧含量为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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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态炉窑 (如电加热焙烧金属硝酸盐装置):基准氧含量为 5% 。
二、氧含量折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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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折算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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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焚烧或氧化装置的废气需补充空气时,应采用 基准含氧量3% 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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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工艺(如RTO/RCO)需满足《蓄热燃烧法》《催化燃烧法》等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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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折算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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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含氧量已满足燃烧需求(如电加热装置无额外补风)时,按 实测浓度 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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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焙烧类工艺(如金属硝酸盐分解)因无燃料燃烧,无需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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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用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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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材料工业烧成窑 :若实测氧含量为20%,则折算后浓度为$20% \div (1 - 0.08) \times 0.03 = 0.67%$(按3%基准氧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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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加热焙烧装置 :直接采用实测浓度,无需折算。
四、相关标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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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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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焚烧工艺部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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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时需区分工艺类型(氧化/还原),不可混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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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设备(如RTO/RCO)需同时满足工艺规范和排放标准。
以上内容综合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及环保部门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