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窑炉烟气排放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烟尘浓度限值 :
-
一级高炉及高炉出铁场:烟(粉)尘浓度限值100mg/m³。
-
二级高炉及高炉出铁场:烟(粉)尘浓度限值150mg/m³。
-
三级高炉及高炉出铁场:烟(粉)尘浓度限值200mg/m³。
-
一级有色金属熔炼炉:烟(粉)尘浓度限值100mg/m³。
-
二级有色金属熔炼炉:烟(粉)尘浓度限值200mg/m³。
- 烟气黑度限值 :
- 林格曼黑度(林格曼级)>350的工业炉窑(如非金属焙(锻)烧炉窑、耐火材料窑等)被禁止排放。
- 有害污染物限值 :
- 二氧化硫、氟与其化合物(以F计)、汞、铍及其化合物(以Be计)等有害污染物在特定工业炉窑中禁止排放。
- 区域排放限制 :
-
一类区内,除市政、建筑施工临时用沥青加热炉外,禁止新建各种工业炉窑,原有的工业炉窑改建时不得增加污染负荷。
-
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 其他规定 :
- 除市政、建筑施工临时用沥青加热炉外,禁止新建各种工业炉窑,原有的工业炉窑改建时不得增加污染负荷。
这些限制旨在减少工业窑炉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建议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标准,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烟气排放符合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