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崇左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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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女职工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补缴期间可正常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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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符合性
需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其他关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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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长
用人单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生育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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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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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户籍女性(含农村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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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户籍女性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当地城镇社会保险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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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类型
包括正常生育、流产(含人工流产)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领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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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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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记录、门诊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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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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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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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就业 :在广西区内跨统筹地区就业且未中断缴费的,由新参保地机构支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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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女职工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以上条件综合了广西整体政策及崇左市具体规定,建议申领前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