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防城港生育津贴申领指南,申请生育津贴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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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证》
需与身份证件同步办理,未办理者需先完成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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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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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需提供住院发票原件及报销联(自治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可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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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票丢失,可提供发票存根并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同时签署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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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居民身份证、社保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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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证明生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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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学证明
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或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
二、辅助材料(视情况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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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用于接收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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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登记证 :部分情况下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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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 :住院津贴申请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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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 :包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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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需在分娩后60-180天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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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医保部门将核对材料真实性,不符合条件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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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按职工缴费基数乘以6个月计算,具体金额以实际缴费基数为准。
建议提前联系当地医保部门或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最新材料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