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市2025年生育保险政策,生产津贴的申领人群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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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且职工需在用人单位参保期间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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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保时长要求
职工失业前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 不享受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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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配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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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阳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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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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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待遇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 不享受生育津贴 。
二、不享受生产津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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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或缴费不足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或缴费未达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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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未满12个月 :职工失业前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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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如已享受其他生育保障待遇(如城乡居民医保)。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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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生产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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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需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了阳江市2021年最新政策文件,未来若有调整,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