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病二次报销办理流程如下,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而成:
一、申请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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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参保资格
确保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城医保),且医疗费用已通过初次报销,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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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必备材料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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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需民政部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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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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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新农合/城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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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需额外提供门诊病历、检查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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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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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及所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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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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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材料真实性及家庭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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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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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初审意见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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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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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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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报销
审批通过后,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卡账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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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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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12个月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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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市外就医需在1个月内办理结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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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要求
恶性肿瘤、尿毒症等特殊病种需额外提供门诊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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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发放
补助一般于当年结算,具体到账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
五、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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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材料不齐全,需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后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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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对报销比例、起付线等具体标准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