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满1年且单位垫付
根据2025年深圳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领取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
参保要求
职工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用人单位已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
缴费时长
若参保时间未满1年,需满足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自缴费满12个月后的15个月内申领。
二、其他条件
-
生育情形
适用于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如流产、绝育等)的职工。
-
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垫付凭证并完成申领手续。
三、所需材料
-
必备材料
-
申请表 :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
身份证明 :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明
-
医疗证明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手术或生育相关)
-
出生/死亡证明 :分娩提供,流产/绝育提供
-
生育证明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
垫付凭证 :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财务凭证
-
-
特殊情况补充
若涉及非婚生育、超生等特殊情形,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领流程
-
单位申报
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至深圳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
审核与发放
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津贴将按月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
五、注意事项
-
若夫妻双方连续6个月以上未缴纳生育保险,将影响津贴申领。
-
非参保人员(如灵活就业人员)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以上条件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深圳本地规定,建议职工提前与单位确认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