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的生育津贴标准如下:
- 生育津贴计算 :
-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 生育津贴补偿 :
-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 其他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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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营养补贴和围产期保健补贴:凡符合国家规定的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300元孕期营养补贴和700元围产期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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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助: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
- 参保职工须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以上,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津贴发放 :
-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济源市生育津贴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女职工的产假天数、生育类型、所在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进行计算。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局或通过当地社保机构查询具体政策细节和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