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护理津贴的发放规定,综合相关文件信息整理如下:
一、护理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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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
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需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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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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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残疾老年人(含一级、二级智力/精神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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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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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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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全省统一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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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调整 :郑州、平顶山、汝州等地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标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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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0元/月,重度护理补贴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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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普遍为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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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放方式
采取社会化发放机制,由金融机构按月代发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四、与其他补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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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享受 :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但不可同时享受老年津贴、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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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重复补贴 :已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再享受护理补贴。
五、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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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复核 :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残疾等级变化等调整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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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 :确保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
六、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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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需具有河南省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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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更新 :需定期提交残疾人证、家庭收入证明等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民政厅、财政厅及各地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