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异地医保政策,退休职工跨省住院报销比例及细则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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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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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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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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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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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三级、二级医院95%,一级医院97%
二、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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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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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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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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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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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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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5.5万元: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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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元至15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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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全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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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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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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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无起付线,按6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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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种有单独报销政策,需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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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
- 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部分,大病保险按5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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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需提供住院手续、医药清单及医保卡,报销周期为3-6个月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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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曾于2023年提高5个百分点,退休职工比例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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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10年,三级、二级、一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可达70%、80%、90%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医保政策文件及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