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湖南省衡阳市关于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的申请时间、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申请时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逾期申报的,经办机构将不予受理,相关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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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单位职工需在衡阳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含补缴3个月内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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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若参保期间中断,需在3个月内续保并补缴欠费,续保后从次月开始计算缴费满10个月;超过3个月的,从续保次月开始计算满10个月。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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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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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用人单位银行账户信息(户名、银行账号等)。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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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用人单位需在分娩后3个月内收集材料并提交至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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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单位账户,由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工。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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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重复享受,但可替代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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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若单位参保人员异地生育,需按当地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以上信息综合了衡阳市最新政策文件及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确保与2025年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