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治性心力衰竭(即顽固性心力衰竭)若不进行规范治疗,可引发以下严重后果:
一、急性症状持续加重
- 呼吸困难进行性恶化,可能出现端坐呼吸、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严重时咳粉红色泡沫痰甚至意识模糊。
- 全身水肿加重,表现为下肢水肿、胸腹腔积液,并可能伴随肝脏肿大和颈静脉怒张。
二、多器官功能损害
- 胃肠道淤血:引发腹胀、恶心、食欲减退及消化不良,导致营养吸收障碍。
- 肝脏淤血:长期淤血可发展为肝功能异常,甚至肝硬化。
- 肾功能受损:因心输出量减少导致肾灌注不足,可能引发少尿或肾功能衰竭。
三、恶性心律失常与猝死风险
- 心肌持续超负荷可诱发室性心动过速、室颤等恶性心律失常,严重时直接导致心脏骤停或猝死。
- 晚期可能出现心源性休克,表现为血压骤降、四肢湿冷及意识丧失。
四、生存期显著缩短
- 未治疗者生存时间差异大,急性发作可能数日内死亡;慢性进展者虽可存活数月甚至数年,但随时可能因感染、电解质紊乱等诱因导致病情急剧恶化。
五、生活质量严重恶化
- 日常活动完全受限,轻微活动即出现气促、乏力,甚至无法平卧休息。
- 长期病痛易引发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形成生理与心理的双重负担。
注:以上后果提示难治性心力衰竭需尽早通过药物调整、器械治疗(如CRT)或心脏移植等综合干预手段控制病情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