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山东泰安失独家庭补助标准如下:
一、基本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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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年满49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
每人每年可获得1620元特别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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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籍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年满60周岁,现存1个或2个女孩的家庭
每人每年可获960元奖励扶助金。
二、其他相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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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
城乡统一标准为每户3万元,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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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慰藉费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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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助费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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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
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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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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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机构辅助生殖技术每周期补助3万元(含检查治疗费用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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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每人每年100元,保障期1年(每日补助100元,每次住院最长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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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依据与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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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及相关地方政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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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补贴标准(如精神慰藉费、护理补贴)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最新细则。
四、申请条件
需满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条件,且家庭符合当地户籍、年龄等要求。建议通过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