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三门峡市生育保险政策,生产津贴申领条件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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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育政策
需符合国家或河南省计划生育规定,包括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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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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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 1年 ,且生育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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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若分娩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由生育保险基金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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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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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引产,享受90天生育津贴;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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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生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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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或引产,享受42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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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享受30天;妊娠不满8周流产,享受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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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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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为基数,乘以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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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交生育证明、身份证件、社保卡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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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应在分娩后3个月内办理申领手续。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生育保险政策及三门峡市具体执行标准,确保符合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