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申报
合肥市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条件
- 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无需缴费。
- 配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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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未就业且为农业家庭户,需提供独身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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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在2011年7月1日以后生育,无论就业状态均可申领医疗费用待遇。
二、报销材料
- 用人单位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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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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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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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 男职工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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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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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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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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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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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发票原件。
三、报销流程
- 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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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就医:持社会保障卡、生育证、结婚证等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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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提前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并提供居住证明。
- 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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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生育:出院时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保费用,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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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费用由个人垫付,出院后6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 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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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备案时持有社会保障卡的,自出院结账后次月30日起逐月发放至金融社保卡;临时社保卡需到指定银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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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护理假补贴(500元):配偶为农业家庭户且领取光荣证的男职工,产假期间可申领。
四、注意事项
- 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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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需在妊娠至生育或终止妊娠前申办,津贴需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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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需在出院后6个月内办理。
- 与其他医保的衔接
- 若职工已参加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提供发票复印件及回执,与生育保险待遇补差。
- 违规处理
- 未办理生育备案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五、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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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合肥市劳动保障网上平台下载申请表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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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前往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或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最新政策执行,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