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产前休假天数及填写方式如下:
一、法定产前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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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前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 15天产前假 ,需在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假,具体时间可根据孕检报告或医生建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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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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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产假 15天 ,总产假为10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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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 (例如双胞胎为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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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写产前假请假条的规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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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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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呼 :尊敬的领导/科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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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说明 :明确标注“产前假申请”,并说明预产期及医生建议的休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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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具体起止日期,需与预产期前15天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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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说明 :附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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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模板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25年3月31日预产,医生建议从2025年3月16日起休产假,共需15天调养身体并完成产检。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特向单位申请产前假,恳请批准。 附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申请人:[姓名] 职位:[职务] 日期:2025年4月9日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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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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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假包含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98天产假中,无需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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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预产期计算存在误差,以实际预产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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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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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产前假天数与产后假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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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迟生产: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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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产检报告或医生证明。
四、法律依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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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明确产前假15天的法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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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基础产假不少于90天(含15天产前假)。
建议填写时务必核对预产期及医生建议的休假时间,并提前与单位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