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天基础产假+地方奖励假
2025年孕假新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综合国家法律及地方政策调整:
一、国家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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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休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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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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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 15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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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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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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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 15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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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 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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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方奖励假政策
各地在基础产假外增设奖励假,具体天数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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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安徽、辽宁 :基础产假+ 60天奖励假 ,总产假 15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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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湖北 :奖励 30天 ,总产假 12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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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奖励 80天 ,总产假 178天 ,为全国最长组合。
三、其他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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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时间
计入劳动时间,怀孕7个月以上可申请 2.5个月产前假 (部分地区以30天计),部分企业可能以病假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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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假
依据怀孕时间,享受 15天至42天 产假,未参保者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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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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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低于原工资需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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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 :未参保者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已参保者与生育津贴取较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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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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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 :与已婚生育同等权益,可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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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 :部分地区将奖励假与晚育政策结合,但全国统一取消晚育额外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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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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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延长 :国家未明确规范产假延长(如哺乳假6个月),需结合地方政策或企业规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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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奖励假天数不统一,建议提前咨询单位或当地社保部门。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家法律框架与地方实践,实际执行中需以用人单位依法申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