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德州市关于生育津贴的最新政策,申请时间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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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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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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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需在分娩后 113天 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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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若用人单位因吊销营业执照等客观原因中断缴费,参保人可在产假或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申请。
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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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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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在本市连续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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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人员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当地城镇社会保险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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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需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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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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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复印件、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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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住院发票及出院小结(需就诊医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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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包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及产假起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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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 农村户籍人员需额外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户籍簿。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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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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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1年从生育或手术次月开始计算1年申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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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未满1年需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1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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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标准
-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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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 逾期超过1年将无法申领,但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补缴后是否恢复申领资格。
建议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尽早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避免因时间延误影响津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