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关于生育津贴的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合法性
生育津贴作为生育保险的组成部分,是山东省法律明确规定的生育保障待遇,具有合法性。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后,职工即可依法申领生育津贴。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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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企业身份参保的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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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州市连续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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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省、市生育政策规定。
三、申领标准与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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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申领天数为 9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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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生育津贴申领天数为 11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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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且不得低于职工本人工资。
四、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同时享受,二者按较高标准计发。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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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工资为8000元,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则生育津贴按10000元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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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如13000元),则按13000元计发。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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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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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流程需通过当地社保部门或指定平台办理。
2025年山东德州生育津贴政策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