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缴费基数的填写需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政策进行区分,具体规则如下:
一、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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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
通常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若低于60%,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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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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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职工以入职当月应发工资或核定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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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以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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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确定工资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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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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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范围
为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若职工工资高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超过部分不计入单位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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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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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按月汇总职工工资,确保数据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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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申报期间不影响次月医保待遇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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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填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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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如“医保通”“社保APP”)下载缴费基数申报表,填写职工工资信息并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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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部分地区支持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需提交工资明细等材料。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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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构成 :缴费基数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加班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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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上下限标准因地区而异,例如深圳为32376元(300%)和6475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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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需在每年3-4月完成申报,逾期可能影响次月医保待遇。
以上规则综合了全国及部分地区的政策,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