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长12个月
根据国际海事劳工公约(MLC)和中国相关法规,船员在船上的最长期限如下:
一、法定最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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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时长
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STCW公约)标准A2.5.2(b)规定,海员在有权获得遣返前在船上服务的最长期间不得超过 12个月 。超过12个月的船员有权向船东提出遣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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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期要求
- 在12个月服务期后,船员必须获得至少 90天的休息期 ,且休息期需连续。
二、实际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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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
实际合同期限通常为6个月至12个月,部分公司可能通过协商延长至1年或更久,但需符合STCW公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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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与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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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每工作6-12个月可申请休假,具体安排由公司根据运营需求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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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岗位(如三副)因人员短缺,可能需工作满10个月才能申请公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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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船时间分布
- 例如,一艘船舶在港停留1-3天,船员平均合同期为6.6个月,但近70%的海员在合同期内仅上岸1-3次,每次停留时间不足6小时。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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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工作 :个别情况下,船员可能因船舶运营需求连续工作超过12个月,但需通过合法途径申请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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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无论工作时长如何,船员均享有《海事劳工公约》规定的健康、安全及休息权益,船东需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船员在船上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但实际工作安排可能因公司政策、船舶类型及岗位需求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