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15天放人前兆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拘留期限届满 :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在拘留期限达到15天且符合释放条件时,被拘留人会被释放。
- 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满 :
- 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人,在期限届满且未被变更强制措施或起诉等情况下,会被释放。
- 发现不应当拘留 :
- 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在讯问过程中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情况,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 撤销立案或无罪释放 :
- 公安机关经过审查,认为当事人不存在犯罪事实,将当事人无罪释放。也有可能是因为当事人不符合逮捕条件,但公安机关还需对案件进行侦查,从而申请取保候审,当事人也会被释放。
- 案件侦查结束 :
- 如果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会撤销立案并释放被拘留人。如果涉嫌犯罪,但证据不足或不符合逮捕条件,公安机关可能会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从而使当事人被释放。
-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
- 公安机关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如果检察院在七日内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人。
- 其他法定释放情形 :
- 如人民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不起诉决定,或者看守所监管的已决犯服刑期满等情况下,被拘留人也会被释放。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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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与律师联系 :被拘留人员或其家属应保持与律师的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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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调查 :被拘留人员应如实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以便早日获得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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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官方通知 :家属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询问案件进展,了解亲人是否有可能近期被释放。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