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五大险种:
一、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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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保障参保人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通过累计缴费形成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基金,按年龄和缴费年限发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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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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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16%-20%(部分地区合并后统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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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8%(城镇职工)或2%-4%(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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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 缴费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
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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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覆盖门诊、住院、购药等医疗费用,通过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报销,减轻疾病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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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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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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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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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 住院费用、门诊费用、慢性病等,部分地区还包含门诊医疗和大病保险。
三、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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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为失业人员提供临时经济保障,帮助其度过失业期间的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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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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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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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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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 缴纳满12个月且办理失业登记。
四、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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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时,提供医疗费用、伤残赔偿、职业康复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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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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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 工作期间因事故伤害、职业病导致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
五、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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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补偿女性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产假工资等,促进生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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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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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 产前检查、分娩费用、难产津贴等。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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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实施 :部分地区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如2019年山西省),但全国统一合并还需进一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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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与待遇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以累计缴费年限为基础,年限越长待遇越高。
以上险种覆盖了从养老、医疗到失业、工伤、生育的全面保障体系,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参保以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