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家庭共用:
一、家庭共济功能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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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推荐)
通过“浙里办”APP或“浙里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完成实名登录后,进入【医保】专区,选择【家庭共济】功能模块,绑定授权人及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等),设置资金使用规则(如预留30%自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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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授权人及使用人身份证件至浙江省内医保业务便民服务网点,提交材料并完成人脸识别、信息登记等流程。
二、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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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项目 :包括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个人负担部分,以及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个人缴费和预防性疫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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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范围 :不可用于美容整形、非疾病治疗项目(如购买保健品)。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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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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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及使用人均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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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嘉兴市普通居民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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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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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授权人仅能绑定1个近亲属建立家庭共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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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需完成电子凭证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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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示例(线上)
- 在“浙里办”APP中选择【家庭共济】→【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在线填表】→上传承诺书并确认。
四、与亲情账户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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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账户 :仅用于展示家庭成员医保电子凭证,不涉及资金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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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 :需通过备案绑定后,实现个人账户资金跨亲属使用。
通过以上方式,浙江医保家庭共济功能可有效帮助职工及其近亲属共享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降低医疗负担。